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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網特邀嘉賓程芳律師。以下為大家解答單方起訴離婚的訴狀如何寫這個問題。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是被告。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有明確的被告;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離婚起訴狀的訴求,寫明要求離婚、撫養權歸誰、財產分割等。事實和理由里寫明雙方相識過程,夫妻感情破裂原因、子女撫養狀況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