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從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時便成立。同時抵押權也是抵押權人實現抵押物權的一種權利,以此來保障合同債務的履行。如果債權轉讓抵押權也轉讓嗎?債權轉讓未告知債務人有效嗎?下面找法網小編將給大家詳細介紹。
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從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時便成立。同時抵押權也是抵押權人實現抵押物權的一種權利,以此來保障合同債務的履行。如果債權轉讓抵押權也轉讓嗎?債權轉讓未告知債務人有效嗎?下面找法網小編將給大家詳細介紹。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從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時便成立。同時抵押權也是抵押權人實現抵押物權的一種權利,以此來保障合同債務的履行。如果債權轉移抵押權是否存在?債權轉讓未告知債務人有效嗎?下面找法網小編將給大家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