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詳細]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答辯狀的內容應當包括:原告、被告雙方身份信息;案由和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本案訴訟費的承擔;起訴人簽字以及日期... [詳細]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屬爭議。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時,當事人可申請鄉鎮政府或國土部門予以調查處理,有縣級以上政府予以確權,不服決定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詳細]
如果農村宅基地上的住房是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取得的,那么應當視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夫妻雙方均有權要求分割該房產。如果夫妻一方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在離婚時不宜取得宅基地上住房所有權,但可以要求另一方以現金方式...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