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的發展很難避免造成環境的污染,往往污染了環境容易損害生活在那片環境中的人的健康,這個時候就會引發許多環境污染的訴訟案件,那么由誰承擔污染環境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以下由找法網小編為您解答具體內容吧。
第一千二百三十條:【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侵權舉證責任】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發生糾紛,行為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工業的發展很難避免造成環境的污染,往往污染了環境容易損害生活在那片環境中的人的健康,這個時候就會引發許多環境污染的訴訟案件,那么由誰承擔污染環境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以下由找法網小編為您解答具體內容吧。
現在隨著我國工業產業的迅速發展,人們的生活質量就會不斷提高,但是環境污染問題也會越來越嚴重了。我覺得我們也要對環境進行保護起來了,那么行為人應當承當環境污染侵權的舉證責任嗎?我們一起跟隨著找法網小編的腳步來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