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死人先需要解決的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如果民事責任積極理賠了,那么刑事責任是可以從輕或者從寬處理的。因此接下來將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車禍撞死人要賠多少錢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車禍撞死人要賠多少錢
1、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解決方式包括:當事人自行協商、經公安交警部門調解、經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自行協商:主要針對的是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損害不大,未造成人身傷亡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直接協商解決。
公安交警部門調解解決: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調解的前提是當事人一致自愿請求公安機關調解,公安機關在當事人不自愿接受調解的情況下,不能強制調解。
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十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經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當事人對以上解決途徑有選擇權,經公安機關調解不是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序或者說必經程序。
三、肇事逃逸頂包逃逸判幾年
交通肇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找人頂包的行為時有發生,有的是同車的人,有的是親朋好友,也有的可能是司機為領導頂包。動機各有不同,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使交通肇事者逃避法律的追究。這種行為嚴重地擾亂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訴訟活動,應該依法查處,準確打擊交通肇事人和“頂包人”。
“頂包人”如果是一般主體,則應定包庇罪;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車禍撞死人主要賠償處理事故費用、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以上便是找法網小編為您帶來關于車禍撞死人要賠多少錢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找法網的律師。